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 (招标方)
我公司: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注册地点设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岐山北二路999号 。兹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 ,地址: ,作为我方联想手机产品的在本次项目中的授权销售商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 项目要求提供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销售事宜。
(2)、作为制造商,在 竞标成功后,将按照我方与 即将签署的协议条款提供在投标应答书中指明的我方产品。
(3)、我方对 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联想手机产品的质量和服务在法律规定和协议承诺范围内提供保证。
(4)、我方兹授予 有权办理和履行上述列明的事项所必须的事宜,我方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
我方于 签署本文以资证明。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被授权方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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