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想移动)成立于2002年,总部设在中国福建厦门。在北京、上海、厦门分别设有研发和海外业务中心,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和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强大的销售网络和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联想移动将以充满无限热情的创新精神、合作共赢的企业理念,踏实进取的发展态度,致力于成为一家拥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手机企业,回馈社会,并积极推动中国通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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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推广“创业先锋”可获得联想手机出资的推广费用500元/月
(未达到考核要求者,将减免一定创业基金,参考3.3);
2. “创业先锋”的业绩报酬构成:提成+抽成的方式
  提成:通过线上线下推广方式,线下介绍产品代客下单,或线上通过传播带有个人识别ID的链接进行推广而获得的提成
  团队培训补贴:通过推广员leader发布链接注册的新推广伙伴均为该推广伙伴的销售团队成员,团队Leader可获得培训补贴
3. 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有机会受邀参观联想移动、与联想高管面对面交流、最优秀的“创业先锋”成员还可在联想移动开展一定时间的实习机会。
1.在联想手机网络推广伙伴系统
(http://union.lenovomobile.com)
上注册成为联想手机网络推广伙伴。
2.在线提交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个人必要的身份资料
3.“创业先锋”以签定招募合作协议的形式,开展工作
1.大专以上学历,有直销推广经验的优先
2. 合作时间从签定合作协议开始,试用期(三个月)内,“创业先锋”每月需达到以下考核条件:
  a. 平均销售额(自身业绩+引荐推广员的业绩)〉3000元/月;
  b. 月引荐新推广员〉20人/月;
  考核期内,未达到上述考核条件之一者,考核期内创业基金只发放200元/月,提成和抽成不变;两个条件均未达成,考核期内创业基金不予发放。考核未达标者,推广员资格仍给予保留,但不销售创业基金待遇,但业绩提成和抽成仍可累积,保持有效。
4. 三个月后,金牌创业先锋享受按不同业绩给予不同创业基金待遇,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5.“创业先锋”在任何时间内,都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任何有损于联想声誉的事情,否则将立刻予以除名,联想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的权利。
1.“创业先锋”可实时登陆联想手机网络推广系统查看个人销售业绩,并查阅个人累积返点和抽成情况;
2. 结算时间:
  考核期内,达到全部要求者,将在3个月考核期过后,一个月内,一次获得考核期内全部创业基金;
  个人累积返点和抽成,满300元后,联想按厦门地税相关规定,代可以为扣除必要的个人纳税金额后将相关款项打入对方帐户。
http://www.lenovomobile.com/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联想手机所有